审计处是学校对内部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1、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监督,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。
2、宣传贯彻国家审计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。
3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年度工作重点,制定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。
4、完成教育厅目标绩效考核任务和学校党政工作要点要求的任务。
5、对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工程的预算、结算进行审核。
6、对学校货物服务类项目进行预算审核。
7、对学校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。
8、对学校专项经费进行审计监督。
9、对学校有关部门经济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。
10、对学校中层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。
11、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。
12、认真做好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,维护学校合法经济利益,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。
13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联动,及时将内部审计工作的发现的问题线索向学校纪委报告,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审计调查。
14、完成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